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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助用房数量怎么确定,小学的教学辅助用房指哪些房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6 17:02:20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小学的教学辅助用房指哪些房

小学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绘图绘画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等等。小学辅助用房是指直接为教学服务的教学准备室、教具陈列室、实验室的仪器库、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体育器材室、科技活动室等等。

小学的教学辅助用房指哪些房

2,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建筑本本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 总则教学楼建筑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总平面布局  1.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2.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3.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4.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5.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6.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7.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第三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第一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1.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第一节
有的,民用建筑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会议室相关的影剧院建筑设计规范,和期刊室相关的阅览室设计和布置,关于教学楼建筑设计的地方性技术措施。

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

3,辅助用房设备用房与电气用房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一般多少呢

辅助用房(设备用房与电气用房)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一般是计容建筑面积的2%~4%。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半地下室算一半计容面积,无产权地下室不计算计容面积。辅助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中不直接提供住户生活的室内空间净面积。包括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起居室、储藏室等。扩展资料:辅助用房的定义:一般设计要求 商业建筑辅助用房及其使用要求1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行政管理用房 大中型商场(延伸浏览:商场设计专题)的行政管理用房包括经营管理者所需的各种用房,如行政领导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文印打字室、对外经营联系办公室、财会办公室、业务接待室、治安管理办公室、厂家办公室等。办公用房一般位于建筑背面,既要便于对外联系,又要便于对内管理。其空间设计无特殊要求,但对照明、空调、电器、电讯等装备的布置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服务空间 服务空间包括休息空间、洗手间、吸烟室、走道、楼梯间等。大中型商业建筑应依照营业面积的1%~1.4%设休息空间,其位置可在营业空间中部,并可结合中厅设置,以便于使用。员工休息室可在营业厅附近就近设置。垂直交通及出入口应散布均匀,便于人流快速疏散。洗手间、吸烟室等应位于较隐蔽但易于辨认的地方,避免视野干扰,并与营业空间联系方便,最好位于建筑下风向,以避免污染营业厅的空气。有些大型商业建筑还设有员工食堂、洗澡等空间。 3、装备用房 小型商场装备较少,1般情况下唯一配电房等少许装备用房,其位置也较为灵活。而大型商业建筑装备则较为复杂,除需设有变配电室外1般还需有计算机房、发机电房、冷冻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水池等。这类用房可设于主体建筑内,也可单独设置;当设在主体建筑内经常常位于地下室内。 4、汽车库 中小型商业建筑1般可不设汽车库,但对大型商业建筑,特别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繁华商业街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则是必不可少的功能空间。为了不挤占营业空间,汽车库1般可设在地下室内,但应注意与上部营业空间柱网的关系及车库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辅助用房(设备用房与电气用房)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一般是计容建筑面积的2%~4%。  计容建筑面积(Capacity building area)即等于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半地下室算一半计容面积,无产权地下室不计算计容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中不直接提供住户生活的室内空间净面积。包括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起居室、储藏室等。
你好!设备用房面积一般是计容建筑面积的2%~4%,这只是经验值。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的这一比例会有不同。而且还有看项目大小,项目越大,这一比例会越小,反之同理。望采纳!记得给问豆啊!
设备用房面积一般是计容建筑面积的2%~4%,这只是经验值。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的这一比例会有不同。而且还有看项目大小,项目越大,这一比例会越小,反之同理。望采纳!
同问啊,高人请回答啊

辅助用房设备用房与电气用房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一般多少呢

4,教学建筑的设置要求有哪些请列出相关规范条文

具体不知道你问的那一方面,我去找了一个大致的你可以看下,归纳评职论文可到九品论文网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第三条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第二章 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第七条 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它是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依据。各地在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办学的合理需要制订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地区以及边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如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章未列出的用房,并可适当扩大有关用房的面积。第三章 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八条 学校网点布局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考虑使学校形成适当的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避免规模过小,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新建、扩建、改建城镇居民住宅区时,城市规划、开发等有关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测算拟建学校的规模,并选择合适地段,按本标准规定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和校舍面积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二、学校的服务半径,要尽可能避免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穿越高速公路、铁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而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第九条 校址选择。新建、迁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址一定要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第十条 校园规划设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流的环境空间。为了保证具有安全、安静、卫生的教学与育人环境,学校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水、尘埃的污染。尤其是主要教学用房应与铁路、城市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保持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学校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系统,有利于管理用电和保证用电。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能够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设直埋式敷设或暗设电缆沟,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和办公用房可设在同一幢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相互干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学校生活用房应逐步实施建设与管理社会化,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校园内的生活用房不应妨碍教学区的建设与使用,并应便于经营管理社会化。升旗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校园内必须设置旗台、旗杆,如无合适位置,可在主要建筑物上设置附墙旗杆。为保证师生出入校门的安全,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性标志。围墙,要有利于学校安全管理,通透式围墙有利于延伸校园景观和视野。第四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十一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一、鉴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学校建设可一次完成,也可分期建设。本标准在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规定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规划指标是根据学校规模和办学需要应配置校舍的面积指标,编制和批准学校建设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总体规划不应低于指标。基本指标是学校分期建设时,首期应建成的校舍面积指标。 二、本标准在核算校舍建筑面积时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系采用各种用房综合的平面利用系数,即K=0.6。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总面积和生均面积指标测算,如附表4-1、4-2、4-3、4-4、4-5。第十二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各种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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