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问答 > 什么条件中标,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那些条件

什么条件中标,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那些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04 17:59:06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那些条件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那些条件

2,中标人有哪些规定中标人符合哪些条件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有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价格最低;企业信誉良好、工程业绩出色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中标人有哪些规定中标人符合哪些条件

3,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以什么为中标条件

合理低价是指:除了技术、商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低于成本价投标以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没有太大问题,审计时只要不加钱给他,而是包在总工程款中就问题不大。 你可以跟他签总价合同,不签单价合同,这事不就解决了吗。

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以什么为中标条件

4,我国招投标法参照国际惯例规定了中标条件是什么

(一)获得最佳综合评价的投标中标。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按照价格标准和非价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二)最低投标价中标。所谓最低投标价格中标,就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招标人所拒绝,则投标价格再低,也不在考虑之列。在采取这种方法选择中标人时,必须注意的是,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响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什么是中标

通俗说: 招标:就是公司要搞项目,拟定相关要求等等后向社会招能完成此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类似学校要招生。 投标: 有能力完成招标单位招标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拿相关资料去“揽活”。类似学生的投档。 竞标:几家投标单位争取资格。 中标:通过竞标取得了资格,“揽上了活”。 类似学生被录取了。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7447
就是说的意识。你有个工程有很多人要承包,你得到就是中标。

6,投标怎样才能中标

投标人要想顺利拿下招标项目,掌握一定的投标方法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帮助大家提高中标率,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方法,欢迎各位参考学习!一、跟踪信息投标商应注意并随时跟踪搜集到的招标投标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掌握及时可靠的招标信息是企业参与投标的前提条件。二、研究资料研究相关资料——包括投标项目资料和竞争对手资料。在选定招标项目之后,投标人针对具体投标项目,要搜集全面、详细的情况和信息,其中包括投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和可能会参与竞标的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只有充分地掌握相关资料才能够作出正确的投标决策。三、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规——仔细研究和掌握与电子招投标及本行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有关的地方规定和行业法规等。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便规范自己在投标活动中的行为,准确地掌握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各个环节的程序,确保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通过对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四、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是整个投标环节的重中之重,其中需要把握的要点也是很多的:1、投标书的格式要符合招标机构的要求投标书的格式,即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投标文件的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提交的文件种类、份数、正本与副本数量要与规定相符。投标文件内容更要与招标人要求一致,投标人应执行所有要求和规则。若投标人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向招标机构提出,求得彻底澄清,而不应在投标书中加进额外的条件,提出自己的要求,否则招标机构将把这种标书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2、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作出真实响应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招标方对招标范围和投标方资质的要求完全体现在招标文件当中。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范围、项目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某一条未作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因此,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逐条进行分析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并一一作出响应,投标人应对此慎之又慎。3、投标价格的制定是整个投标的关键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并且投标价对中标后的经营盈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投标人要慎重对待。4、投标价格的制定是整个投标的关键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并且投标价对中标后的经营盈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投标人要慎重对待。目前,评标方法主要有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等。5、标书制作要干净整洁,便于评委阅读投标文件的语言要缜密,文字表达要准确无误。特别是关键细节处要实事求是,不能模棱两可,避重就轻。五、在开标和评标中的注意事项1、标书的投送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投标文件编好,并经校验签署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机构指定的地点。2、熟练掌握开评标规则、流程投标人必须掌握开标和评标中的规则、流程,特别要注意避免那些人为的、可能导致废标的差错,以免众多人员为投标所做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3、遵守纪律和规定,积极配合评委会工作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应遵守一切纪律和规定,并积极配合评委会的工作。通过投标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下一次投标铺平道路。

7,企业中标有什么必备条件

1.投标公司: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我国主要有6种招标采购代理资质。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是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三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五是科技项目招标代理,六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行为。投标文件中包含有将来订立合同的具体条款,只要投标人承诺(宣布中标)就可签定合同。作为要约的投标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投标是一次性的,同一投标人不能就同一投标进行一次以上的投标;各个投人对自己的报价负责;在投标文件发出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撤回投标文件。

8,中标的定义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工作规范》第十七条禁止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中,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相当普遍,主要表现是:一、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一些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经营者挂靠经营,以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经营者的名义投标;一些药品批发企业“一顶帽子大家戴”,使多个不合法的经营者以合法的身份参与投标。二、提交虚假证明文件。几乎在每一个认真进行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认证的集中招标采购项目都能查出投标人伪造的证明文件,包括伪造的gmp证书、伪造的或过期的价格批准文件。在《工作规范》发布实施之后,此风仍未禁绝。例如,北京市在海南会议后组织实施的抗微生物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又查出3份投标人伪造的gmp证书。三、提供不负责任的承诺。有些投标人不具备响应招标的技术能力和经营条件,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要求一概作出承诺。只要能够中标,招标人要求什么我就答应什么。在履行合同义务时能做则做,不能做、做不了的全都不做。

9,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推荐工程建筑律师:土地开发 合同建房 招标投标 房地产项目">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应按法律的规定都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土地开发 合同建房 招标投标 房地产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应按法律的规定都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件评价和比较。比如,按综合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者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投标作为中标。以综合评价标准最优为中标条件的,在评价方法中通常采用打分的办法,在对各项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后,以累计得分最高投标作为中标。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一项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2)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是指对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评标因素尽可能折算为货币量,加上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之后,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通常称为最低评标价,以该投标为中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标的是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而不是指报价最低的投标。(3)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常的低价中标后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按照该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投标将不予考虑。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只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上述的两项条件之一,就可中标。

10,中标具有哪些法律的要求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责任(除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等责任方式)需要具体分析,最终可能需要司法机关的确认,但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原理,我赞成违约责任的认定。不论哪种形式的责任,中标的施工企业肯定是要要赔偿的。当然,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参考摘自比比招标采购网知识库
文章TAG:什么条件中标什么条件中标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