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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公租房在什么地方,璧山公租房在哪些位置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11 14:40:37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璧山公租房在哪些位置

青杠那边有个。还有温泉那边好像也有个
大旺桥里面也有

璧山公租房在哪些位置

2,璧山公租房在哪里

在青杠那里,明年可以申请!
现在在璧山青杠街道,璧城街道的公租房还没有建好。

璧山公租房在哪里

3,璧山的公租房办公室在哪里

璧山大成广场往北门部队100米左右的位置,就是城关医院的对面,旁边是一个卖内衣的店店。
现在在璧山青杠街道,璧城街道的公租房还没有建好。

璧山的公租房办公室在哪里

4,重庆北城馨园公租房在哪里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去申请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祝你成功,朋友 请采纳,谢谢````
北城馨园公租房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杨柳坝路,东福宏洲旁。

5,重庆公共租赁房和申请地点有哪些

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24个) 序号区域名称地址 1沙坪坝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九龙坡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双风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 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 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 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6,璧山公租房在那里申请

大成广场旁边就有一个公租房的申请点, 请采纳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2016 璧山公租房在什么地方 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谢谢

年底 大旺桥有一批必须完工的 申请条件可以去国土局官网看 公租房申请比廉租房容易很多
没有了
没有了,不会在修了
户口在什么地方都不重要,因为申请重庆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看一哈下面的摘录:  第四章 准入管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重庆公租房网qq群:回答者的id,即130****74  第五章 配租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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