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备 > 经验 > 冀州公租房什么时候分,2015年9月份以后石家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分房呢谢谢

冀州公租房什么时候分,2015年9月份以后石家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分房呢谢谢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5 04:29:14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2015年9月份以后石家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分房呢谢谢

第一批刚刚办理入住下一批的时间还没有确定 请关注公租房信息根据往年的经验 应该是在十月下旬有相关的信息

2015年9月份以后石家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分房呢谢谢

2,我才在社区申请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分房

这个不会那么快的,还是满满等吧,我的闺蜜申请了两年最近才申请到,所以你也别气馁也得有个心理准备,不过每个地方可能不一样,也许你那个比较快也说不定
任务占坑

我才在社区申请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分房

3,今年申请公租房七月份分房一次我什么时候分房

等社区居委会通知。按规定公租房分房前摇号由社区居委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分房摇号。所以等社区居委会通知时。你也可以去社区居委会咨询一下具体时间。
你好!自己亲自到有关部门问一下 ,一般像这种事情你不去申请别人不会找到你 ,所以自己必须亲自多跑几趟才行。如有疑问,请追问。

今年申请公租房七月份分房一次我什么时候分房

4,2016冀州公租房什么时候办理

冀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办理的时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5,公租房申请之后什么时候能分到房子

您好!这要看住房管理部门,快则三~两月,慢则三~两年。见怪不怪。望采纳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6,公租房8月份申请材料什么时候能分到公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7,公租房什么时候才能分到

注意发布的公告和日期,这些他们会做的(但你必须要满足能分到公租房的条件)。
申请公租房估计会在下半年开始,目前暂未接受登记。咨询电话:63651390。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如何分配房子? 申请者按顺序摇号选房 公共租赁房,也分不同的楼层、面积、朝向,如何给申请人配房? 据介绍,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以及选择的公共租赁房的地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房子者签订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次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公共租赁房配租面积与申请家庭人数大致相当,2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3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4人及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 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房。 申请人要年满18周岁,还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按顺序参加摇号后选择房子
文章TAG:冀州公租房什么时候分冀州公租房租房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