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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建什么意思,带方案挂牌方式供地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6 17:09:47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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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方案挂牌方式供地是什么意思

一般规模较大的项目,在土地出让之前,采用先邀请设计单位设计方案,以方案为出让条件,再竞价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政府承认

带方案挂牌方式供地是什么意思

2,工程建设中的甲供材料是什么意思

我补充一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些材料有甲方负责提供材料(有的要负责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乙方负责施工的一种承包模式。材料的质量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甲方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乙方返工等损失时,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谢谢!

工程建设中的甲供材料是什么意思

3,应建未建什么意思

批,市政府批准开发商建设。供,市政府供应给开发商土地。建,是开发商进行建设。批而未供就是政府批了但没给地;供而未建是给了土地但开发商未进行建设,土地闲置;批而未建是政府批了但开发商没利用土地建设。
应该建而没有建的意思

应建未建什么意思

4,资源供享什么意思

资源共享是基于网络的资源分享,是众多的网络爱好者不求利益,把自己收集的一些通过一些平台共享给大家,但是随着网络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共享在社会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建一个局域网就可以咯 然后在网内把你所要共享的文件夹的属性设置成共享就ok 不过有点风险 书童 你的问题本少爷帮你解决了 低头....笑一分钟

5,什么是供役地

土地所有权人(在我国包括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利用自己的土地而有限地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其中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地块称为需役地,而供他人行使的地块则称为供役地;对应地,前一块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后一块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附带有供役的义务,称为地役人。因此,地役,从需役地的角度,地役权是一种权利,而从供役地的角度则是一种负担或义务。 作为一种对他人土地的一种便宜性权利,地役权从取得方式或发生根据上有两个,一个是依据法律规定,一个是依据当事人约定。于是,地役权被分为两类:约定地役和法定地役。顾名思义,法定地役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对他人土地的一种便宜性权利;而约定地役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对他人土地的一种便宜性权利。法律之所以规定某人对他人土地享有地役,主要是因为如果不给予他这样的便宜,则他对自己的土地利用便不可能或不方便,法律强加给当事人供役义务,以使各自的土地都能得到有效的利用。而在法律上无供役义务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约定而赋予另一方当事人利用其土地的权利,便产生了约定地役。 在地役权取得中还存在时效取得,即和平地、公然地(表见地)、连续利用他人土地达法定时效期间的,可以请求登记为地役权人。例如,甲和乙相邻,甲原有道路通往公路,但须绕一个弯路,为取方便,即弃原路而改走乙之土地,乙碍于情面,一直未提出异议。如果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法定时效期间(比如20年)的话,那么甲即可以请求将其形成的通行事实登记为通行地役权。这种地役权产生基础为法律规定,但在采分别规范的模式国家里,在地役权规范中也承认这种取得方式。在这一点上,分别规范模式中的地役权也并不完全是基于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 一般的法定地役与时效取得地役的区别在于,法定地役的取得只要具备取得要件(最主要的是有此必要)即可立即取得,而时效取得本质上并没有这样的必要性,但经过法定期限后,法律上对这种事实予以承认,取得地役权。因此,法定取得仍然有别于时效取得。我们下面所讲的法定地役(相邻权意义上法定地役)均不包括时效取得。 总之,广义上的地役权包括法定地役、时效取得的地役、约定地役。时效取得的地役兼具有法定地役与约定地役的一些特征。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   第一百六十四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夕卜。   【释义】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的规定。   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用益物权一旦设立,用益物权人便独立地享有对标的物的使用权、收益权,亦即该权利是独立存在的,依当事人之间设立用益物权的行为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用益物权是一种主权利,而不是从属其他物权的权利。因此,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它不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地役权作为一种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产生的用益物权,与需役地的关系又极为密切,由此发生了主从权利的关系,即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 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   国外的立法例也对此作了规定:德国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需役地所有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能与需役地的所有权相分离,因此,需役地转让,地役权也必须随之转让给受让人。日本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作为需役地所有权的从权利,与之一起移转,或成为需役地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标的。但设定行为另有订定时,不在此限。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让与或者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这就是地役权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种情形:第一,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需役地的使用权,而单独将地役权转让;第二,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地役权,而单独将需役地的使用权转让;第三,地役权人也不得将需役地的使用权与地役权分别让与不同的人。总之,地役权只能随需役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转让,如果违反了地役权的从属性就被认为行为无效。例如,甲为了自己房屋采光方便,与乙房屋设定了采光地役权,约定乙的房屋不得修建二层以上建筑,并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丙,乙就在自己的房屋上修建了三层小楼,丙请求乙去除一层,遭到乙的拒绝。乙认为:地役权乃是他与甲设定,旁人不得享有。按照本条规定,地役权与需役地共存亡,需役地既已转移至丙,为需役地所设定的地役权也当然转移至丙,除非当事人双方在设立地役权合同时另行约定。所以丙的主张应予支持,乙的主张不成立。

6,vcc和GND是什么意思

1、VCC表示模拟信号电源,GND表示模拟信号地。2、VDD表示数字信号电源,VSS表示数字电源地 。3、VCC主要表示Bipolar电路的电源,C表示Collector集电极,电源一般接在NPN的集电极(或PNP的发射极)。4、电路图上和电路板上的GND(Ground)代表地线或0线。扩展资料1、干电池1的正极和电池2的负极相连,把1的负极定义成GND,则1的正极为1.5V,2的正极为3V。2、如果把1的正极(2的负极)定义成GND,则1的负极为-1.5V,2的正极为1.5V。3、由于一个系统中电压关系复杂,GND的选取以简单为原则。把GND连到一起时为了统一电平,因为一个系统中有很多电压,必须给他们一个统一的参考。负压输出就是输出的电压低于GND。参考资料VCC-百度百科 GND-百度百科
VCC GND的意思如下:VCC:电路的供电电压;GND:指板子里面总的地线。(1)VCCVCC:C=circuit 表示电路的意思, 即接入电路的电压, D=device 表示器件的意思, 即器件内部的工作电压,在普通的电子电路中,一般Vcc>Vdd ! 有些IC 同时有VCC和VDD, 这种器件带有电压转换功能。(2)GND电路图上和电路板上的GND(Ground)代表地线或0线.GND就是公共端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地,但这个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是出于应用而假设的一个地,对于电源来说,它就是一个电源的负极。它与大地是不同的。有时候需要将它与大地连接,有时候也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扩展资料电路图上和电路板上的GND(Ground)代表地线或0线.GND就是公共端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地,但这个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是出于应用而假设的一个地,对于电源来说,它就是一个电源的负极。它与大地是不同的。有时候需要将它与大地连接,有时候也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相关的一些:VDD: 电源电压(单极器件);电源电压(4000系列数字电 路);漏极电压(场效应管)VCC:电源电压(双极器件);电源电压(74系列数字电路);VSS:地或电源负极VEE:负电压供电;场效应管的源极(S)VPP:编程/擦除电压。GND分为数字地(DGND)模拟地(AGND)TIA/EIA-568-A 标准规定了连接多个IDF(中间配线间)到主MDF(主配线间)要通过垂直布线,也称作主干布线。VCC通常使用光纤是因为垂直布线的长度通常都比5e类双绞线限制的100m长。VCC (Virtual CallCenter)即虚拟呼叫中心的意思。提供可运营、可管理的呼叫中心外包服务业务。不同的VCC(虚拟呼叫中心)可拥有独立的呼叫接入码。VCC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有独立的配置、监控、质检、报表。属于VCC的资源是受控的,如分配适应的中继资源、座席资源、IVR资源。VCC管理员可以远程进行VCC的管理,同时系统提供了全面的业务开放接口,供广大的SP/ICP快速地开放业务,从而形成“设备供应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用户”的多赢的增值服务价值链。VCC服务提供商自己与电信运营商那儿做接口,取得通信网的普通电话上行并且实现到通信网的落地。相对于用户而言,VCC自己就纯粹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运营商。企业用户可以直接在VCC上申请本城市的电话号码或者全国统一的对用户免长途的4006电话号码做自己公司或呼叫中心的接入号码,并且号码都是中继号码,可以同时多路打进来。就相当于从电信拉了中继进公司,而不是拉电话线。企业用户还可以通过帐号密码登录VCC的营上营业厅进行用户电话进来后的欢迎词,呼转菜单等IVR流程配置。这样就相当于用户装了一台可随时编辑的PBX交换机。企业用户还可以在网上营业厅随时查看自己的帐单,并且充值交费,并且查看每一通进来,出去电话的录音,这样就相当又建了一个录音系统。相对于传统的呼叫中心或传统的企业布线拉电话。VCC因为是基于IP技术上来实现的,还有着更方便的优势,首先每部分机没有地域限制了,只要可以上网的地方,企业员工通信自己的座席号登录进去就相当于自己在分机边了,不管是异地城市,还是异国。这对分支机构多的快递公司,大型企业都有着明显优势。同时这套系统对有着大量电话进来的客服呼叫中心也相当有优势。比如云通官方网站上介绍的,UU商旅使用案例。UU商旅是一个订房订票中心,原来的4006729400电话中呼转到普通电话机上的,原来只能有一路用户打进来,并且对客服的质量没有任何录音。这样企业可以不需要投入任何硬件,也不需要花多少个工作日的时间,可以马上搞好自己的电话语音网络。尤其对400电话呼叫中心而言有着革命性的变化。400电话呼叫中心可以不要等待,不要投入的实时开通自己的呼叫中心系统。USB上的:VCC是电源接入;GND为接地;DP、DM是差分信号;PORT-、PORT+是数据负、正信号。缩略语 abbr.1.vascular corrosion cast血管侵蚀模型2.vasoconstrictor center 血管收缩中枢3.video compact cassette 小型盒式录像带,小型盒式磁带录像机4.vin de consommation courante (French=table wine) (法语)佐餐酒5.vocational career concept 职业生涯观念5.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于2012年4月25日共同组建“视频内容合作组织”(简称:VCC),实现资源互通、平台合作,在版权和播出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VCC百度百科-GND
VCC GND的意思如下:VCC:电路的供电电压;GND:指板子里面总的地线。(1)VCCVCC:C=circuit 表示电路的意思, 即接入电路的电压, D=device 表示器件的意思, 即器件内部的工作电压,在普通的电子电路中,一般Vcc>Vdd ! 有些IC 同时有VCC和VDD, 这种器件带有电压转换功能。(2)GND电路图上和电路板上的GND(Ground)代表地线或0线.GND就是公共端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地,但这个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是出于应用而假设的一个地,对于电源来说,它就是一个电源的负极。它与大地是不同的。有时候需要将它与大地连接,有时候也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扩展资料电路图上和电路板上的GND(Ground)代表地线或0线.GND就是公共端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地,但这个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是出于应用而假设的一个地,对于电源来说,它就是一个电源的负极。它与大地是不同的。有时候需要将它与大地连接,有时候也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相关的一些:VDD: 电源电压(单极器件);电源电压(4000系列数字电 路);漏极电压(场效应管)VCC:电源电压(双极器件);电源电压(74系列数字电路);VSS:地或电源负极VEE:负电压供电;场效应管的源极(S)VPP:编程/擦除电压。GND分为数字地(DGND)模拟地(AGND)TIA/EIA-568-A 标准规定了连接多个IDF(中间配线间)到主MDF(主配线间)要通过垂直布线,也称作主干布线。VCC通常使用光纤是因为垂直布线的长度通常都比5e类双绞线限制的100m长。VCC (Virtual CallCenter)即虚拟呼叫中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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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图中VCC GND的意思如下: VCC:电路的供电电压;(正极)GND:指板子里面总的地线(负极)电流流过的回路叫做电路,又称导电回路。最简单的电路,是由电源,用电器(负载),导线,开关等元器件组成。电路导通叫做通路。只有通路,电路中才有电流通过。电路某一处断开叫做断路或者开路。如果电路中电源正负极间没有负载而是直接接通叫做短路,这种情况是决不允许的。另有一种短路是指某个元件的两端直接接通,此时电流从直接接通处流经而不会经过该元件,这种情况叫做该元件短路。开路(或断路)是允许的,而第一种短路决不允许,因为电源的短路会导致电源、用电器、电流表被烧坏等现象的发生。

7,房地产提供给施工单位的甲方供材有哪些是不需要交纳甲方供材税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概念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发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  二、“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2006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发票及税收问题。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  借:工程物资XX万元  贷:银行存款XX万元  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方式一: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XX万元  贷:工程物资XX万元  (2)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XX万元  贷:预收账款XX万元  (3)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万元  贷:工程物资XX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  2、方式二: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XX万元  贷:工程物资XX万元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二)甲供材的税务处理  以上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  1、方式一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并全额缴纳营业税。  此种方式施工企业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方并确认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施工方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施工企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  2、方式二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就会导致甲供材料在建设方重复计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怎样开票,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含甲供材的金额缴纳营业税,负税义务与方式一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甲供设备、装饰劳务中的甲供材料计税方式与上述规定有所差别。  四、“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200万元。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建设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建设方(甲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这里假设建设方(甲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工程。  (2)在建设方(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时:  ①方式一:  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  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1200万元。  ②方式二:  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  2、施工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方式一的账务处理:  ①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200万元  贷:预收账款200万元  ②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③施工方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方式二的账务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  (二)甲供材的发票开具  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  1、方式一的发票开具  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1200万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1200万缴纳营业税。  2、方式二的发票开具  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1000万开票,如果按1200万开票就会导致200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按1000万开票还是按1200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1200万元征收营业税,这个和方式一是一样的。  (三)税收风险提示  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方,无论建设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方而言,他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供材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由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施工方也一般不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方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方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施工方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知道。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施工方是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方补税的话,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无论和建设方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缴纳营业税。至于甲供材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方应自己和建设方协商或向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  (四)税务处理分析  1、方式一的税务处理分析  在方式一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按1200万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方,按1200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200万这部分的甲供材,由于材料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一个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施工方对于甲供材发票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  (2)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设单位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发票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能取得材料的发票了,但是建设方则必须对材料的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方最终还是用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但是在实务中,第一种处理方法往往得不到某些税务机关的认可,他们机械的认为只有取得发票才能入账,其实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合法有效凭证不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况且是真实发生的。为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方,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按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2、方式二的税务处理分析  在方式二的情况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时,施工方按1000万开票,也就不存在200万甲供材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的问题。同时,考虑到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还能少缴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对两方都有利。但是,施工方也要知道,这种情况下,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施工方必须要缴纳甲供材营业税,甚至要按偷税进行处罚,同时由于甲供材在工程造价时没有和建设方按规定提税,最终只能是自己承担。  (五)结论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他们更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模式,这样能很好的将甲供材纳税收监管的范围。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方不允许直接凭商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监管方法。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建设方在发出甲供材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只是从建设方保管转至施工方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如果建设方将材料发出时,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如果采用方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因此,方式二既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但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二似乎更优。但我们说过了,这种情况下,风险主要是由施工方承担了。  既然模式一对税务机关有利,在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对企业也有利,那么我们就要很好的解决方式一下产生的如何处理施工企业甲供材入成本的问题。我们认为采用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入成本是完全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实务上大部分税务机关对这种处理也是非常认可的。按转售模式,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材料销售发票,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在实务中是不可取的。  樱桃0719
一 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 复印件 ;2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3 建设用地批准书 复印件 ;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6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复印件 ;7 规划报建图 复印件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9 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复印件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复印件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复印件 ;12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 ;1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复印件 ;1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复印件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复印件 ;17 供水协议书 复印件、排污许可证 ;18 供用电合同 复印件 ;19 同意供电通知 复印件 ;20 申请门牌呈批表 复印件 ;21 通邮申报表 复印件 ;22 其它相关资料 二 物业产权资料 1 拆迁资料 复印件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 复印件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 件 ;4 图纸会审记录 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复印件 ;7 沉降观察记录 复印件 ;8 竣工验收证明书 复印件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复印件 ;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复印件 ;11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复印件 ;12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原 件 ;13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 件 ;14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复印件 ;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 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 原 件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 原 件 ;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9 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11 其它相关资料 五 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 原 件 ;5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原 件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件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 原 件 ;10 供水合同,排污许可、其它相关资料 六 设备资料---电梯系统 1 电梯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电梯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电梯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额定载重、额定速度、乘客数、电梯行程、层站数、轿厢及对重的质量、机器编号等) 原 件 ;5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原 件 ;7 电梯设备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8 国家特种设备档案 复印件 ;9 其它相关资料 六 设备资料---消防系统 1 消防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消防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消防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消防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栓、消防喷淋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水泵额定功率、扬程等) 原 件 ;5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仪表调试运行检验记录、管道冲洗、水压及闭水试验检验记录 复印件 ;7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件 ;8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复印件 ;9 其它相关资料 七 设备资料---弱电系统 1 弱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弱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弱电系统设备参数(系统、型号、规格、数量) 原 件 ;4 弱电系统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5 弱电系统设备调试运行检验记录、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智能化等设备国家许可使用证明 原 件 ;6 宽频接入协议 复印件 ;7 有线电视及电话协议 复印件 ;8 其它相关资料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工程资料移交清单物业名称: 物业位置: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数量 备 注移交单位:移交人: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接收人: 年 月 日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一、产权资料 □ a.项目批准文件; □ b.用地批准文件; □ c.建筑执照; □ d.小业主姓名、产权、居住位置、建筑面积清单; 二、市府验收合格资料: □ a.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b.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 c.市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 d.用电许可证; □ e.供用电协议书; □ f.用水审批表、水费收缴合同书;排污许可证 □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 i.电梯使用合格证。 注:煤气、电话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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