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 > 知识 > 新消防队成立需要什么文件,企业迁建消防队办什么手续

新消防队成立需要什么文件,企业迁建消防队办什么手续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4 15:15:2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企业迁建消防队办什么手续

1、企业迁建消防队要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同意2、除此之外,一般并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消防队的办公楼等按建筑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迁建消防队办什么手续

2,我想成立一个做消防的施工的队请问做施工需要什么证件或手续吗

做消防工程首要的是;消防施工许可证,二级,还得建设部门审核,备案。接工程施工只要是甲方同意就可,无需哪个部门同意。
要个毛证- - 找个公司挂靠就ok啦 你又不是自己开公司要办什么证?

我想成立一个做消防的施工的队请问做施工需要什么证件或手续吗

3,消防队开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单位介绍信;2、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驻西安办事处出具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最近一个月工资表;5、法人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重庆中国银行涪陵分行消防队支行

消防队开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4,请问消防档案怎么建立都有那几个大的内容

消防法具体规定: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档案分基础档案和一般档案.基础档案包括单位介绍,防火委员会成员,义务消防队情况,重点部位情况,特殊工种,多经系统登记,以及法律文书等.这部分在我这里属于机密级文件.一般档案包括1.上级文件,2.单位发文件,防火责任书,规章制度,消防预案,3.检查记录,奖惩考核情况,防火委员会会议记录,4.义务消防队培训记录,职工教育记录,5.消防建审,避雷检测记录,消防器材维修记录,依照上面的分类就可以大体建成防火档案了.我的QQ:444924426我在单位就是负责防火安全管理的

5,企业法人变更消防队需要什么程序或资料

企业法人变更不需要办理消防变更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办理消防队培训证需要哪些证件

一、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3、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二、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三、除公众聚集场所须安全检查外,其它场所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如果被抽中,准备好材料,五日内交公安消防机构办证窗口,公安消防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未抽中,凭备案凭证办理营业执照。补充: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指南:(一)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二)通过互联网申请:登陆“××省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按下列步骤操作:1、阅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须知》;2、填写申报人资料(带“*”号内容必填,下同);3、对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打印;5、提交完成。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在营业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详细规定如下: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附则: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文章TAG:新消防队成立需要什么文件消防消防队成立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