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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岗安置房什么时候安置,梅墓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下来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1 19:19:20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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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墓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下来

梅墓拆迁安置房6月份左右应该能下来学业有成步步高升
不明白啊 = =!

梅墓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下来

2,分安置房的时候买了养老保险的去外地工作了的地方又能买保险

应该把你原来参加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成都衔接上就好了。自己在广安社保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成都社保即可。
不是当地城镇户口不能自己交社保的,只能通过单位交 现在异地转移不麻烦的,比原来简单多了

分安置房的时候买了养老保险的去外地工作了的地方又能买保险

3,通州南关拆迁

不知什么时候拆 大概知道安置在 土桥附近把!!!!!!1 ----------
南通市通州区有玉带河?
应该是今年4,5月分启动吧,包括南大街,司空小区等等,安置房的具体方案没有通知。

通州南关拆迁

4,拆迁安置房应该有些什么配套设施有多大的绿化面积

您好,水电气三通,绿化,亮化。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意思就是说,即使小区没有绿化也不违法。即使小区没有一个车位也不违反规定。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所以说每个小区都有绿化,只是多与少的问题,望采纳
任务占坑

5,珞璜黄坡坎马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呢

在当地咨询了解,实地考察。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2、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政府政策性房产(无利)卖给被拆迁户等用房,只能特定人群购买,买后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可以放心购买。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丰台区东铁营横五条何时拆迁

,“十二五”内,除了要基本完成南苑和长辛店两个棚户区的改造外,丰台区最后一片棚户区――横七条、顺八条地区的拆迁改造工程也启动在即。 据丰台区委书记李超钢介绍,作为南城最大的棚户区,南苑棚户区于2009年启动拆迁,目前改造工程即将完成;长辛店棚户区的改造也已经开始启动,工程从去年开始建设回迁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同时成为工程的启动标志。 说到此次被列入改造计划的东铁营横七条、顺八条棚户区,李超钢表示,这是丰台区继南苑老镇和长辛店老镇后,第三个棚户区改造工程。该区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曾是一些国企的宿舍区,夹杂着一些当地居民私有的宅基地,发展至今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平房区。由于历史原因,这里自建房较多,房屋密集,人口集中。居住在这里的大多是老国有企业的退休、下岗职工和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目前,这里的改造已经被纳入了丰台区十二五规划,启动在即。另据记者了解,此次改造将涉及4000户1万多人口,面积60万平方米。
有七个方面可以帮助楼主判断这个地区是否拆迁一 首先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二 征收公告发布要求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三 安置补偿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大家不认可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四 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例如说:1.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3.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部分需要结合信息公开申请这一环节进行检验。五 这房屋面积测量调查统计结果的要求要注意征收方在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后,是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相关情况的。六 无证房的区别对待如果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不能以违法建筑一概而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应当给予补偿。七 选择房屋评估机构条件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注意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7,2010年上海市房屋拆迁政策

2010上海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有何新规定,2010上海市房屋拆迁新政策中补偿方式有哪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2010上海市房屋拆迁新政策对于货币补偿有哪些规定,2010上海市房屋拆迁新政策对产权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上海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集体办法》)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同样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可供被拆迁人选择。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30㎡的,按实确认安置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大于230㎡的,按230㎡确认安置面积。每户在确认的安置面积基础上可以向上靠户型增加10㎡,跨户型可以增加20—40㎡。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30㎡的部分,不安置住房,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3倍的范围内给予补偿。  其中,重置价格是根据目前房屋的估价,按照年限、成新推算出过去的价格,乘以2.5-3倍。据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般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后约为 650元/平方米,再乘以2.5-3倍。这样算下来,这部分的补偿约为200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原合法住宅房屋面积在 230㎡以内的,货币补偿安置款为安置房价格减去安置房重置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差价,乘以被拆迁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原合法房屋面积超过230㎡的,超出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3倍的范围内给予补偿。  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对住宅房屋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货币补偿的金额增加20%的补偿款。  同样规定“55平方米”保障房标准  《集体办法》同样规定了“55平方米”的保障住房标准。即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宅,拆迁面积小于安置房最小户型55㎡,且又无力支付购房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拆迁人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55㎡的拆迁安置房给予安置,但不得跨户型安置,55㎡以内不结算差价。  另外,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费和固定设施移装费。对固定设施确实不可以移装的,应按现行价格支付给被拆迁人初装费。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费用和固定设备移装费用。因拆迁造成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停业、停产等损失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补偿总额10%—20%的范围,向被拆迁人支付停业、停产一次性补助费。  5类情况不予补偿  新办法规定,以下5种情况不予补偿安置:  1.违章建筑;  2.逾期的临时建筑或者临时建筑在建筑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因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  3.已建新房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  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公告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突击装修装饰部分;  5.拆迁租赁(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  提 醒  正在拆迁的不适用新办法  两个新拆迁管理办法于11月15日实施,那么正在实施的拆迁项目是否使用新办法呢?对此,有关负责人称,不适用。  据介绍,两个办法均明文规定:“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5日起施行,11月15日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按原政策执行。”也就是说,新拆迁管理办法适用于2009年11月15日后新批准、实施的拆迁项目,另外,自从新办法实施,原《上海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意见同时废止。
你可以在百度点上海市网、然后在点上海市建委,再点政策与法规,再找一下上海市拆迁与补偿安置办法一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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