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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程招投标法律成本,哪些属于工程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的环节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9 20:27:53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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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属于工程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的环节

在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过程中,诚实守信是基础要求,资质预算是决定性环节,文件的编制是最重要环节,而对于中标者的最终选择则是其核心部分。
图纸设计是否详细、控制价编制是否到位都是成本控制的环节。

哪些属于工程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的环节

2,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2113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5261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4102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1653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一般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它们是同一项目参与竞争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内容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在湖北省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话,技术标会采取暗标的形式递交。商务标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报价、业绩、资信等内容,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3,招投标是什么法律性质

你好! 投标的法律性质。招标投标的目的在于选择中标人,并与之签定合同。因此,招标是签定合同的具体行为,是要约与承诺的特殊表现形式。招标投标中主要的具体法律行为有招标行为、投标行为和确定中标人行为。 1.①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依据合同订立的一般原理,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的直接目的在于邀请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投标之后并不当然要订立合同,因此,招标行为仅仅是要约邀请,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 2.②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行为。投标文件中包含有将来订立合同的具体条款,只要投标人承诺(宣布中标)就可签定合同。作为要约的投标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投标是一次性的,同一投标人不能就同一投标进行一次以上的投标;各个投人对自己的报价负责;在投标文件发出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撤回投标文件。 3.③确定中标人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行为。采购机构一旦宣布确定中标人,就是对中标人的承诺。采购机构和中标人各自都有权利要求对方签定合同,也有义务与对方签定合同。另外,在确定中标结果和签定合同前,双方不能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谈判。
合同关系,要约与承诺

招投标是什么法律性质

4,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

1、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2、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3、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工程投标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5,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低于成本

建设工程的成本价对不同承包企业而言是不同的,主要取决于成本管理控制能力,低于成本倾向于理解为企业的个别成本,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也不是行业平均成本。企业的个别成本的认定比较困难,低于成本可以评委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并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的,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这里讲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投标人的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其竞争实力强的表现。实行招标投标的目的,正是为了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特别在投标报价方面的竞争,择优选择中标者,因此,只要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自身的个别成本,即使是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按照本条规定,禁止投标人以低于其自身完成投标项目所需的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竞争,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在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后,再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成本,挽回其低价中标的损失,给工程质量造成危害。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投标竞争秩序,防止产生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至于对“低于成本的报价”的判定,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每个投标人的不同情况加以确定。本条第2款所讲的“以他人名义投标”,在实践中多表现为一些不具备法定的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挂靠”甚至直接冒名顶替的方法,以其他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投标竞争。这种作法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的正常秩序,如果让这类“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人中标,还会严重影响中标项目的质量,不仅严重损害投标人的利益,也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因此,这是法律必须予以禁止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实践中存在的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提交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伪造资质证书。虚报资质等级、虚报曾完成的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活动中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都严重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严重破坏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必须予以禁止。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不但丢失中标资格,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什么是工程招标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工程建设选择承包方或承建方的方式,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都除特殊原因外均要求以这种方式进行。在这种方式中,发包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工程建设概况和选择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承建方的过程。1、招投标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定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取消了议标这种招标方式。2、组织形式招标分为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两种组织形式。3、基本流程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资格预审、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由于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要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的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开标即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要内容。开标的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由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和顺序确定,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中标中标,也称为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工程招标是什么

招标定义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代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程序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特点或须具备的要素 (1)程序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从中选出中标人。因此,是否编制招标、投标文件,是区别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征之一。 (3)公开性。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将采购行为置于透明的环境中,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均体现了这一原则: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通行,邀请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技术规格,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选定中标者的标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这样,招标投标活动补完全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4)一次成效。在一般的交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往往要经过多次谈判后才能成交。招标则不同。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到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投标人只能一次报价,不能与招标人讨价还价,并以此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以上四要素,基本反映了招标采购的本质,也是判断一项采购活动是否属招标采购的标准和依据。
(一)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 a.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b.招标申请。 c.编制招标文件。 d.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 e.资格审查f.发放招标文件。 g.踏勘现场。 h.标底的编制。 (二)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 a.报名参加投标。 b.按要求编制并填写资格预审书。 c.领取招标文件。 d.研究招标文件。 e.调查投标环境。 f.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 g.编制投标文件。 h.投送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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