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方案 > 知识 > 带资供应是什么意思,海水的净化过程

带资供应是什么意思,海水的净化过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30 05:20:33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海水的净化过程

可以用杉树皮净化海水, 海水淡化是海湾国家解决用水问题的另一条渠道。海湾地区海水淡化量占全球的60%。为节约用水和降低淡水生产成本,日本采取了许多措施。 第一、改变过去单一的蒸馏方法,采用根据水的用途进行多种淡化水的生产方法。以天然气为燃料将海水蒸发,推动涡轮机发电,蒸汽冷却后成为淡水,这种淡水一般作为居民饮用水,成本虽较高,但同时可满足城市电力的需求。农业用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233656562水、工业用水和城市非饮用水则利用反向渗透法的物理水厂,生产不同水质的淡水,成本较低。 第二、科学管理和使用淡水。淡水供应由国家控制,产水公司从水井打出的淡水由国家收购,然后用水管输送到政府公司管理的巨型蓄水罐。如需用于农业灌溉,用户可直接向政府所属公司提出申请,核准用水量后,按需供水。 第三、实行饮用水和一般生活用水分开供应制。在条件较好的城市,每个家庭有两套供水系统,厨房有根水管,仅供食用;冲厕、洗衣等使用非饮用水,每户两个水表分别计费。 第四、将处理过的城市污水用于城市绿化。阿联酋和沙特一些城市的绿化灌溉系统都在使用经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在有地下水的农村,政府将饮用水井和农业用水井分开管理,保证饮用水的质量,控制农业用水。第五、提高水价,限制用水。沙特最近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07美元上调到每立方米0.21美元,价格提高了3倍。第六、利用外资建设水电厂。阿联酋塔维拉水电厂二期工程的招标条件是外商带资承包,水厂建成后由外国公司经营20年,国家以低于供应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向外商收购水电厂的产品。这样做既节省了资金,又不增加居民的水电费负担,可谓一举两得。 你说涡轮机并不是一个净化装置,而是利用其他能源来蒸馏海水淡化 内容: 海水中有大量的盐。能不能从浩瀚的海洋中去除盐份,提取出淡水呢?海水淡化是人类追求了几百年的梦想。早在世界大航海的时代,英国王室就曾悬赏征求经济合算的海水淡化方法。时至今日,海水淡化的方法虽然有了数百种之多,生产出的淡水也风味各异,但以经济合算的标准衡量,仍然不尽如人意。 表面看海水淡化很简单,只要将咸水中的盐与淡水分开即可。最简单的方法,一个是蒸馏法,将水蒸发而盐留下,再将水蒸气冷凝为液态淡水。这个过程与海水逐渐变咸的过程是类似的,只不过人类要攫取的是淡水。另一个海水淡化的方法是冷冻法,冷冻海水,使之结冰,在液态淡水变成固态的冰的同时,盐被分离了出去。两种方法都有难以克服的弊病。蒸馏法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在仪器里产生大量的锅垢,相反得到的淡水却并不多。这是一种很不划算的方式。冷冻法同样要消耗许多能源,得到的淡水却味道不佳,难以使用。 1953年,一种新的海水淡化方式问世了,这就是反渗透法。这种方法利用半透膜来达到将淡水与盐分离的目的。在通常情况下,半透膜允许溶液中的溶剂通过,而不允许溶质透过。由于海水含盐高,如果用半透膜将海水与淡水隔开,淡水会通过半透膜扩散到海水的一侧,从而使海水一侧的液面升高,直到一定的高度产生压力,使淡水不再扩散过来。这个过程是渗透。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要得到淡水,只要对半透膜中的海水施以压力,就会使海水中的淡水渗透到半透膜外,而盐却被膜阻挡在海水中。这就是反渗透法。反渗透法最大的优点 就是节能,生产同等质量的淡水,它的能源消耗仅为蒸馏法的1/40。因此,从1974年以来,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不约而同地将海水淡化的研究方向转向了反渗透法。 在新兴的反渗透法研究方兴未艾的时候,古老的蒸馏法也改弦易辙,重新焕发了青春。常识告诉我们,水在常温常压下要加热到100℃才沸腾,产生大量的水蒸气。传统的蒸馏法只考虑了通过升高温度获得水蒸气的方式,耗能甚巨。而新的方法是将气压降下来,把经过适当加温的海水,送入人造的真空蒸馏室中,海水中的淡水会在瞬间急速蒸发,全部变成水蒸气。许多这样的真空蒸馏室连接起来,就组成了大型的海水淡化工厂。如果海水淡化工厂与热电厂建在一起,利用热电厂的余热给海水加温,成本就更低了。 现在世界上的大型海水淡化工厂,大多采用新的蒸馏法。在西亚盛产石油的国度,往往土地“富得流油”,却打不出一口淡水井。水比油贵的现实,使海水淡化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西亚的海岸线上。1983年,西亚第一大国沙特阿拉伯在吉达港修建了日产淡水30万吨的海水淡化厂;在另一个西亚国家科威特,现在每天可以生产淡水100万吨。波斯湾沿岸地区,有的国家的淡化海水已经占到了本国淡水使用量的80%—90%。
有很多种 但最多的还是靠生物分解
除去海水中的盐分以获得淡水的工艺过程叫海水淡化,亦称海水脱盐。海水淡化的方法,基本上分为两大类:(1)从海水中取淡水,有蒸馏法、反渗透法、水合物法、溶剂萃取法和冰冻法。(2)除去海水中的盐分,有电渗拆法、离子交换法和压渗法。目前应用第一类方法为主。早在15世纪部分船舶就曾经以简易的蒸馏装置来解决船舶在长期航行中的淡水供应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淡水供应逐渐紧张,造成有些沿海城市严重缺水。因此,提高海水淡化的技术便成为开发新水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海水的净化过程

2,购买集资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集资房风险  除产权没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若干特性决定资要承担述风险:()资金筹措情况  资金能准确、及位工程进度便没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资金筹措困难恶性循环必导致资金归、工程遥遥期结局(二)施工队选择  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暴利机选择施工队能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存必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保证(三)较难形规模  集资房通较难形规模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客观造管理配套难问题即使集资者意完善结往往仍力水、电、煤气管道接驳公共设备维修等等都需要相资金支持即使简单清洁卫、安全保卫离资金更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其体育设施配套、规物业管理等些都集资者始料及发商考虑(四)产权问题 集资房企事业单位解决内部职工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拥划拨土使用权部资金及部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建房产建较低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能市场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产权整体产权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仅房产使用权房产没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独立房产登记凭证(五)所权资信状况  由于集资房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集资房企业财产组部企事业单位集资房拥处置权集资房作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期若能归银行贷款银行通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购买房屋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程度取决于房产所权资信情况二、购买集资房注意事项()集资房村委与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项目没经规报建程序;同集资房发单位数发资质(二)集资房规楼书集资房楼书纸宣传单般标明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三)集资房规预售合同售楼员示购房协议书发单位与村委联合印制并非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集资房房产证由村委自行印制看房售搂员告诉购房者签合同发楼房使用证事实证村委与发单位自行印制并律效力(五)集资房未补交价售楼员表示先建房办报建手续购房者补交价即办理房产证(六)集资房遇拆迁风险售楼员般告诉购房者楼盘永远拆迁等(七)集资房价格便宜能办按揭(八)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毛坯房少数简单装修(九)集资房单体楼向区发展早期楼盘社区南山、宝安均集资房楼盘片发部社区规模与本商品房相(十)集资房自配套所别规模较社区自配套较电梯绿化率高购买住房项重投资许消费者主要由于资金问题购买集资房即使集资房笔投资辄数万集资房经能按期交货已属令烦恼货板投诉门由于集资房没完备律手续能受律效保护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优惠。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需要注意问题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4、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优惠。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需要注意问题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4、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5、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集资房一般单价每平方米2000多元,南山集资房价格较宝安稍高,大多要3000元/平方米,但与深圳去年均价56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售房)的商品房相比--至今年1月份,均价升至5934/平方米,集资房价格比商品房低一半;但是,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9、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

购买集资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求助取一个房地产营销公司名称在线急等

14、春日 朱熹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15、游园不值叶绍翁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16、惠崇《春江晓景》苏轼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17、村居 高鼎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18、江南逢李龟年 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19、小池 杨万里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确定定价目标进行成本核算调查市场状况 综合分析影响定价因素选择定价策略和方法确定产品市场价格实施在房地产企业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定价目标,这是定价工作的起点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的产品成本费用进行核算了解市场需求状况和竞争者状况、发展趋势及其价格策略结合企业产品特点,综合分析影响定价的因素,进而研究价格实现的可行性依据内外条件和成本核算,选择定价策略和方法根据定价策略和方法以及价格最优原则确定本企业产品市场价格在销售中实施所定价格,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以上阶段,进行价格调整 [④]项目定价的方法定价方法是企业为了在目标市场上实现定价目标,而给产品制定的一个及本价格或浮动范围的方法。虽然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很多,但是企业在制定价格是主要考虑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 产品成本规定了价格的最低基数,而竞争者价格和替代品价格则提供了企业在制定其价格时必须考虑的参考的参照系。 在实际定价过程中,企业往往侧重于对价格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或几个因素来选定定价方法。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方法通常由成本导向定价、需求导向定价、竞争导向定价和克比楼盘量化定价法三类。 1、成本导向定价 成本导向定价是以成本为中心,是一种按卖方意图定价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在定价时,首先考虑收回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投入的全部成本,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成本导向定价主要是由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利率定价法和售价加成定价法三种方法构成。 2、成本加成定价法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定价方法,就是在单位产品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比例的于利润作为产品的售价。售价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即为利润。这里所指的成本,包含了税金。由于利润的多少是按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的,习惯上讲这种比例称为“几成”,因此这种方法被称为成本加成定价法。 它的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的价格=单位产品成本*(1+加成率)其中,加成率为预期利润占产品成本的百分比3、目标收益定价法这种方法又称目标利润定价法,或投资收益率定价法。它是在成本的基础上,按照目标收益率的高低计算的方法。 其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目标收益率。目标收益率可表现为投资收益率、成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多种不同方式。 (2)确定目标利润。由于目标收益率的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目标利润的计算也不同,其计算公式为:目标利润=总投资额*目标投资利润率目标利润=总成本*目标成本利润率目标利润=销售收入*目标销售利润率目标利润=资金平均占用率*目标资金利润率 (3)计算售价。售价=(总成本+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目标收益率评定法的优点是可以保证企业既定目标利润的实现。这种方法一般是用于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 4、售价加成定价法这是一种以产品的最后售价为基数,按销售价的一定百分率计算加成率,最后得出产品的售价。其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成本/(1-加成率)这种定价方法的优点是对于销售者来说,容易计算出商品销售的毛利率;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售价相同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加成率较低,更容易接受。 以上几种成本定价方法的共同点是:均以产品成本为制定价格的基础,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利润来定价。所不同的它们对利润的确定方法略有差异。虽然较容易计算,但它们存在共同的缺点,即没有考虑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 七、房地产销售渠道策略 房地产营销渠道是指房地产产品从生产者流向最终消费者所经过路线和所经营销单位结构形式的总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销售房地产的直接销售是指从房地产开发商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2)间接渠道销售房地产企业利用中间商将产品供应给消费者,中间商介入交换活动,并专门承担商品流通职能。 销售渠道选择的原则: 1、效益原则 在确定销售渠道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效益。也就是说,能做到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大的效益。但是,也并不是可以会略掉其他因素,如一个企业要想要综合发展或强调发展它的营销部门的时候,可能在它的各种费用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为了培养一批营销人才为己所用就会对效益原则的权重放低。这时效益原则并不是企业考虑的首要因素,而发展战略成了企业首要的任务。 2、协同原则 精诚合作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好每一项工作。在选择销售渠道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选择能够相互信任的。现代社会分工更细,不同的人掌握了不同的专业技能,要寻找那些能够跟自身团队进行良好沟通的专业公司对于任务的顺利实现及业务的发展都大有裨益。 3、可控制原则 在房地产销售当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能够掌握主动权,当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才能够留有余地。可控制权应该适当应有,不然会破坏双方的合作程度以及产生信任危机以后将难以弥合。可控制原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不然将不能选择到合适的合作公司。 4、风险原则 房地产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房地产的生产投入是相当高的,虽然国内建筑公司带资建设,但是,项目土地的取得、原住居民的动迁、拆迁费用、项目设计费、管理费用等都是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但是如果在开发的某一环节出现纰漏就会使项目处在很被动的地位。 5、素质原则 在选择中间商的时候我们通常要考虑中间商的素质,素质高的中间商能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方案,使得销售的速度更快,企业的最终利益更大。 通常考虑中间商的素质有以下几方面: 1.实力素质,主要是考察中间商的资金及专业人员的数量和实力同时还将考虑到中间商人员的流动程度。 2.管理素质,主要是考察中间商的管理水平,及使用的管理方法。 3.信誉素质,主要是考察中间商所代理过的案例中有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 4.经验素质,主要是考察中间商的专业人员的素质。 八、房地产促销策略 在市场竞争激励的条件下,房地产企业为取得营销活动的成功,不仅要以适当的价格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市场提供适销的房地产产品,而且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促进产品的销售。因此,促进销售也是营销人员将本企业及产品的信息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消费者和用户,促进其了解、信赖并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已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 促销的实质是房地产营销人员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典型的买方市场形势,房地产企业无需担心销售问题。因此,对于促销这一工作,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促销人员力量配套上以及建立和健全各种机制上,都十分欠缺。 促销一般可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 1、传递消息、沟通情报在进行促销的时候很多采用了降低售价或者提供其他更多的优惠措施以吸引消费者,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样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向他们的亲友传递这样的一些消息,从而达到加大宣传的目的。通过促销,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到达楼盘所在地进行实地参观考察,这样,销售工作达到双向沟通。 2、突出产品特点,树立企业形象进行促销的商品通常在楼盘中是比较优秀的或者是比较有特点的,而我们在进行促销的时候将会着重宣传这样一种特点,这样的话就能够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加深印象。 3、诱导需求、扩大销售企业进行促销就是拿出一些优惠条件,刺激那些想买又不想买的消费者,促使他们下定决心购买。通常进行促销不能单纯的采用一种方法,在很多企业中会使用几种促销方式同时进行或者组合进行实用。往往企业会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一些创新。

求助取一个房地产营销公司名称在线急等

4,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影响房地产价格波动率的主要因素房地产的价格根本上取决于供求关系,而房地产的供给、需求受价格之外诸多因素影响。其中,生产成本是价格之外影响供给的主要因素,人均收入是价格之外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因此,理论上,房屋建筑成本、人均可支配收入影响房屋价格,其增长率必然影响房屋价格增长率。这两个因素是分别从供给、需求角度考虑的,而空置率则综合供求状况进行分析。1、房屋建筑成本增长率。房屋建筑成本是房屋供给的反函数,在其他因素不变时,建筑成本增加,供给减少,导致房价上升,所以,房屋建筑成本增长率是房地产价格增长率的正函数。在分析建筑成本对房价的影响时,不仅要考虑当期建筑成本,而且要考虑前期建筑成本。因为房屋作为大件耐用消费品,从竣工到销售出去,往往需要一定时间。主要有如下原因:①商品房价格昂贵,需要花费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因此在购买时消费者非常谨慎,需要长时间进行决策;②商品房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商品,消费者有不同偏好,要寻找到自己喜欢的商品房是需要时间的;③商品房隐含的信息多。为了达成交易,开发商需要时间开展营销活动,向消费者传递信息,消费者也要努力搜集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因此,应考虑当期、前期房屋建筑成本增长率对房屋价格增长率的影响。通常房屋空置一年以内为正常情况,所以本文只考虑前一年的建筑成本及其增长率。另外,由于数据方面的原因,本文以商品房竣工造价替代建筑成本。2、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房地产需求的正函数,在其他因素不变时,收入越高,需求越大,导致房价上升,因此,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是房地产价格增长率的正函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所导致的房地产需求增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入的增长加快积累的增长,使得潜在购买力变成现实购买力;二是收入的增长使得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房地产成为重要的消费对象,人们会用更好的住宅替代原有住宅;三是收入的增长导致财富增长,进而对资产需求增加,刺激投机。房地产通常被看作一种资产,非凡是在通货膨胀或其他资产预期收益率较低时,房地产是良好的投机工具。3、空置率。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求状况,空置率越大,意味着更多的房屋没有卖出去,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房屋价格会下降,即空置率与房屋价格增长率成反比。然而,首先要明确定义空置率。当前常被采用的计算空置率的方法有三种:第一,全社会空置房面积除以全部住房面积;第二,空置商品房面积除以当年竣工面积;第三,空置商品房面积除以最近三年内竣工面积。计算方法不一样,计算结果自然大相径庭。现行条件下,全部住房存量难以统计,而采取第二种计算方法,波动性会过大,所以本文采取第三种方法计算空置率。
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进程表明,在经济总量增长过程中,不同时段的增长速度或增长率总是不一样的,有的快有的慢,有的高有的低,这样经济总量在时间序列上总会呈现波浪式上升或波浪式下降的波浪现象。这种具有不同表现特征的经济波动便会构成所谓的经济周期。 与其他产业经济一样,房地产业在实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波动现象。虽然理论界对房地产经济周期的定义有各种各样不同表述,但对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的表现形式还是相同的。认为:房地产经济周期可以分为两个过程,即扩张过程和收缩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又可分为四个阶段:复苏与增长阶段、繁荣阶段、危机与衰退阶段和萧条阶段。前两个阶段构成了房地产扩张过程,后两个阶段构成了房地产收缩过程。当扩张过程转为收缩过程时,房地产经济达到繁荣阶段的最高点,即波峰;当收缩过程转为扩张阶段过程时,房地产经济达到萧条阶段的最低点,即谷地。 对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的把握,使得人们可以预知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变动趋势,便于投资者掌握投资时机,并使得政府能够相机采取适时且适当的反周期调控。下面我们对房地产经济周期中四个阶段的特点进行简要分析: 1、复苏与增长阶段 在房地产周期波动过程中,承继萧条(波谷)而出现的复苏与增长阶段,一般会经历较长的时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为: (1)复苏阶段初期,房地产供给仍大于需求,购房者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进入市场,总体上看交易量不大,价格与租金水平处于较低位置,房价已经明显止跌企稳并开始缓慢上行。这一时期房地产投资量不大,房地产投机者也基本不存在。 (2)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特别是在宏观经济复苏的影响下,房地产的需求开始上升,房地产供求关系开始逐步改善,购房者逐渐增多,并带动期房的销售;房地产交易量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建筑成本的增加,房价有所上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渐增多。随后由于房地产需求趋旺,进一步刺激房价回升,交易量的增加也推动房地产开发的上升,市场加速复苏,少数房地产投机者开始入市寻找机会。 (3)在宏观经济加速复苏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回升,人们对日益好转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充满乐观情绪,金融机构和房地产投资机构加大对房地产的投资,并带动其他行业投资机构进入房地产领域。随着房地产投资者特别是炒家进一步涌入,各类房地产物业,尤其住宅价格上涨,租金飙升,同时房地产空置率大幅下降,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快速上升,土地市场和三级市场开始活跃,物业开发与建设加速开展。伴随着房地产快速增长,与房地产业具有密切相关的建筑业、建材业等行业也快速发展,带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建筑企业数目明显增加,由此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进一步扩张。 2、繁荣阶段 继复苏与增长阶段后,房地产周期波动便进入持续时间相对较短的繁荣阶段,并达到周期循环的波峰。这一阶段主要特征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及物业的开发项目与建设数量进一步增大,其他行业的企业也因市场极度乐观和高额利润而进入房地产市场,且投资计划大多雄心勃勃。于是大量推出现房和期房,各级、各类市场交易数量激增。 (2)房地产价格越涨越高,旧房(三级)市场价格直逼新房(二级)市场价格,在房价上升过程中起带头拉动作用。 (3)房地产投机者与自用者均大量增加,人人欢欣鼓舞,市场一片乐观情绪,迅速形成并不断加大房地产泡沫。由于房地产投机者以更快速度增长,逐渐拉近与自用者人数的距离,并呈现出追赶后者的态势,结果导致房地产市场炒风日炽,炒楼行为越来越为市场所注目。在此压力下,社会关于限制炒楼行为的呼声也逐渐提高,政府开始出台一系列限制炒楼的政策措施,如提高银行利率、压缩投资规模、实行保值储蓄以及收紧银根等政策手段。 (4)随着房价高涨到市场无力负担程度,真正自用购房者大多被迫退出市场,而留下炒家的投机资金支撑旺市,形成有价无市的局面,房地产空置率开始增加。在这一时期,股市上的房地产概念股达到顶峰,房地产市场进入繁荣阶段的峰顶,房地产泡沫达到极限。 (5)随着政府出台的收缩政策开始发生作用,房地产投资与交易过程中开始出现因利率提高、运营费用增加及财务压力加大等原因导致的各种违约现象,新增房地产投资数量明显下降,房地产投资总量也开始出现回落。同时,以住宅为代表的各类物业销售市场达到饱和极限,销售难度明显加大,销售价格开始回调,房地产租赁市场交易量与租金水平也有所下降,房地产空置率现象进一步增加。在这一时期,房地产市场的全面乐观情绪逐渐被悲观情绪取代,房地产泡沫面临萎缩甚至破灭的危险。 3、危机与衰退阶段 当房地产价格高涨到把真正的用家排斥在市场之外,而仅靠投机资金支撑时,房地产周期也由盛转衰,预示着危机与衰退阶段的到来。这一阶段主要特征为: (1)随着房地产紧缩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房地产市场在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两个方面都出现萎缩、衰退的趋势,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可能性增大。在房地产价格方面,虽然不同楼盘的楼价有升有降,但市场上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已经出现下调趋势,特别是现房价格基本停顿不前甚至有所回落,只有个别楼盘价格还在上涨,但上涨的速度明显放慢,大多数只比前一阶段微升。在交易数量方面,随着房地产交易价格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房地产交易数量明显减少,各类房地产物业的空置率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日渐停滞萎缩,房地产市场的悲观情绪进一步加强。在政策层面和投资回报率下降、投资风险加大的多种因素影响下,房地产投资额明显下降,特别是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急剧减少,已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风险加大。 (2)受一些突发性利空消息或事件影响,房地产价格开始急剧下挫,有价无市的现象被打破,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在购房自用者被高价排斥出市场、炒家因转手困难,而纷纷恐慌抛售的双重打击下,房地产价格出现暴跌。但暴跌的价格又势必阻止用家及炒家进入市场,从而又加剧了房地产价格的下跌速度和深度,房地产投资量大幅缩减。仍然处于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转手、停建等现象,房地产交易在大幅度回调的低价格水平和低交易数量的基础上维持。 (3)由于房价大幅下降,交易数量锐减,房地产企业的利润大幅下调,投资风险增加,为争夺市场而追加的营运费用上涨,结果一些实力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开发商因资金债务等问题而宣告破产,房地产企业破产率也在逐渐增加。同时,由于房地产投资项目减少,使得房地产业就业水平下降,失业人数增加,并进而带动相关行业特别是建筑业失业人数增加。 4、萧条阶段 经过急速而痛苦的危机和衰退之后,房地产周期便进入了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的萧条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特征是: (1)房地产销售价格和租金水平继续维持沿着衰退期以来的跌势下降,大多只跌难升,个别楼盘价格甚至跌破物业原值或建造成本,其跌幅触目惊心,房地产泡沫完全破灭。 (2)伴随房价的大幅下跌,房地产交易量进一步减少,空置率居高不下成为市场的普遍现象。 (3)在价格暴跌和交易数量萎缩的双重打击下,房地产泡沫破灭,房地产纠纷大量出现,房地产商破产现象更为普遍,由此慢慢达到波谷位置。 (4)在房地产业总体水平加剧下滑之后,特别是房地产泡沫成分被挤出以后,由于受到房地产开发成本以及房地产正常需求水平的双重支持,房地产市场从急剧下降转变为波动相对平稳的阶段。同时政府也逐渐减少对房地产的限制性政策干预,部分放宽对房地产投资、交易等方面的限制,以期待房地产市场有所稳定或回升。

5,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1、依法签订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2、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投标报价时,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要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造成亏损风险。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各施工企业间无序的竞争。明知道干一工程连本儿都保不住,还要硬着头皮干;项目低于成本价,不仅会导致工期延误,安全质量也难以保证。承包商只有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坚持不低于成本合理报价,才能彻底扭转“饮不择食食鱼钓”的尴尬局面。3、签订合同的可行性承发包双方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对于承担风险过多、于己不利、有失公平的合同宁可不签。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可再进行实质性谈判。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词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施工的图纸,是否有设计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 是该工程的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合同价格风险。 工程变更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投标报价策略。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隐含较大风险。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人员配备上,施工单位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时组成专业的合同谈

6,承发包模式的适用性

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受承包内容和具体环境条件的制约。主要分类见图。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依国际惯例,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也属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可以视不同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 (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在实践中主要有4种不同的具体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 C=Ca(1+P) (33-1) 式中 C——总造价; 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数。 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C将随工程成本Ca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计算式为: C=Ca+F (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这是其可取之处。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 (3)成本加浮动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水平,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则减少酬金。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 Ca=C0,则C=Ca+F (33-3) Ca<C0,C=Ca+F+ΔF (33-4) Ca>C0,C=Ca+F-ΔF (33-5) 式中 C0——预期成本; △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 从理论上讲,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又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标成本加奖罚 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作为目标成本;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工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P1C0+P2(C0-Ca) (33-6) 式中 C0——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 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是随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风险,这是其可取之处。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勘察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6.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 第一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 第二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第三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 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
没看懂什么意思?

7,装修房子的承包方式的概念

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受承包内容和具体环境条件的制约。主要分类见图。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依国际惯例,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也属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可以视不同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 (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在实践中主要有4种不同的具体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 C=Ca(1+P) (33-1) 式中 C——总造价; 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数。 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C将随工程成本Ca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计算式为: C=Ca+F (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这是其可取之处。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 (3)成本加浮动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水平,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则减少酬金。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 Ca=C0,则C=Ca+F (33-3) Ca<C0,C=Ca+F+ΔF (33-4) Ca>C0,C=Ca+F-ΔF (33-5) 式中 C0——预期成本; △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 从理论上讲,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又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标成本加奖罚 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作为目标成本;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工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P1C0+P2(C0-Ca) (33-6) 式中 C0——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 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是随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风险,这是其可取之处。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勘察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6.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 第一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 第二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第三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 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
做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说些业主可以理解的吧,无意去伤害同行 第一,就中国现在的清工和全包都是半包的标准,一些大型公司的全包价格 中也会把一些主材,如瓷砖、地板、橱柜、开关面板等除外,这些内容都除去了那么还叫什么全包,无非是包括辅材。在国外学习室内设计的时候看到了欧洲市场的全包装饰,是把所有的主材拿给业主去挑选,而不是业主自己去到处走。 第二,清工谁说不挣钱的,挣的要比全包多,因为在装修中经常会发生不可预见的工程,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包这种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方要自己承担的,而清工就不用,或者说只要是行业中做过几年的都大约知道哪里有不可见工程,随意一做工程量就上来了,简单之极。 第三,在装修中一个常常遇到的问题是业主常常会认为装修公司去买材料会坑业主钱,而且材料不好,这里有几个误区 1.业主自己去买才容易被骗,因为业主更不知道哪个好哪个坏了,无非是越贵越好,对于价格业主也只考虑到了买的价格而忽略了一些更重要的环节。运输费,搬动费等等,同时搬上来的瓷砖除非业主与装修人员一片片核实,否则装修人员可以随意破坏业主的材料,只要说是搬动时坏的就行了,而一片片查装修人员更高兴,一天不会干活还白拿钱。 2.装修公司如果得到了相应的利润不会很在材料上做文章的,现在的装修公司大多在网络上有联系,或者在从事这个行业,被业主或者网络做一次负面打报道就会减少很多的利润,比如说三优的28800,现在的名声就很臭,也不再提了,这点只要是挣钱的都明白细水常流。 3.相互的信任,一些业主总是和装修公司和合同了还是不信任,如果业主天天拿装修公司当贼防,那么贼就自然有手段去骗业主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是过得去一切都没有什么。 第三,现在说说您的问题吧 1.清工,如果您懂材料,了解市场价格,了解施工工序,那么就是找游击队干都行,因为您懂。如果不懂,只是想在网上去学些这方面的知道,我劝您还是不要做这种打算了,一个在装修公司干了二十年的人都不敢说彻底了解这个行业,更不要说新人了。在这里也有很多这方面专业人员,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其实也是一种相互的学习。只是支言片语,一般业主看不懂而已。 2.全包,如果不懂,那么全包就是您最好的选择了,原因很多地方都写过,不重复,而且基本上内容都相同。 补充一句,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朋友就更好了,有的业主认为有的朋友装修的时候在杀熟,这种情况下就不要把朋友这两个字挂在前面了,很多朋友间的装修真的会比业主上心很多倍,工人也会知道在什么关系的前提下怎么去工作,只要您认为那是朋友就是去信任他。 我想再说几句关于业主盯着工人干活的问题: 如果是这行业内部人员会明白如何去看工人干活,但是如果业主不懂,最好不要常时间在工人边上盯着,更不要和工人攀谈,工人是很希望业主与之交谈的,然后工人会告诉业主这样装不好,那样不好,而会说一种新的方式,很多业主会上当,最后就是双料双人工的问题了。同时工人也会问业主问题,如这样做对不对,那样对不对,业主会说不知道的话,那么工人就会知道怎么去偷懒。如果业主只会网络中的装修资料去说,差不多都是一些标准方式,那么人工费就会高,因为工作时间长了。
楼上的。。等他看完了估计装修也结束了~我给个简单易懂的吧:包工包料:就是你什么也不管,全有装修队负责~你只提出要求,完工付钱就行!优点:省心 缺点:容易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花冤枉钱清包:就是装修队只负责出人施工,装修所需要的任何材料都你自己买。优点:节省开支,自己购料放心 缺点:劳心劳力部分承包:1、你把部分材料承包给装修队,剩余的自己购买~比方说卫生器具自己买,地板地砖装修队包工包料。 2、多个专业装修队分别给你装修~比方有专做厨卫的,有专做墙纸的,专做给排水、电器的等等。优缺点参考上面。
文章TAG:带资供应是什么意思供应是什么什么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