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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刑专系统是什么,中石化等大型国企老总是什么级别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18 05:09:4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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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化等大型国企老总是什么级别

如果硬要套行政级别,应该是正厅或者是副部级吧。
中石化老总是副部级

中石化等大型国企老总是什么级别

2,中国的干部等级制度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中国的干部等级制度

3,崭新的新人提问部委的司和局有什么区别

级别上无区别 部委下属总局是副部级单位,局是厅局级单位 如, 渔业局隶属于农业部,厅局级 但也有级别高点的局 如, 国家海洋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属于副部级单位,它也内设司,级别和国土部内司同级
级别上无区别 部委下属总局是副部级单位,局是厅局级单位 如, 渔业局隶属于农业部,厅局级 但也有级别高点的局 如, 国家海洋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属于副部级单位,它也内设司,级别和国土部内司同级
路过。。。。挽尊。。。。我只是来看楼主名字的。。。。。
这个这个这个我不会

崭新的新人提问部委的司和局有什么区别

4,市公安局长是什么军衔公安局各个职位分别对应什么军衔

公安局是属于公安系统,只有警衔,没有军衔!!!
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县级市(县)一般是三级警督(正科级),地级市一般是一级警监(副处或正处),大城市可能会有副厅级的

5,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这是什么意思一级二级学科又是

国家、各省、各部为优先发展一批师资优秀、学科底蕴好、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对社会贡献大的学科/专业,对其进行重点发展和支持,以便其更好的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学科人才培养;根据实力和级别不同,将其分为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是省级/部级遴选出的,在本省/部同行业中具有顶尖地位和实力;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是全国范围遴选出的,代表该学科全国范围内的顶尖水平和前沿;一级学科就是大类,历史学就属于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小类)包括中国历史、外国历史等;再比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也是一级学科,下面包括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说通俗点:家畜是大类(相当于一级学科),猪马牛羊是小类(相当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下面分多个二级学科,两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都是同行业中实力较强的代表,报考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的专业,其师资、培养质量、就业、科研能力等往往会更好; 像清华、北大、中科大、复旦等名牌大学,就集中了很多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所以学校的综合实力自然很强;没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其影响力在全国基本上很小;既没国家重点学科,也没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校一般就相当差了; 介于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之间的还有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实力一般也不错

6,我国公安局官职是分几个等级的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共分为十个等级,警衔分设五等十三级。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总警监肩章;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扩展资料:总监标识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其中,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警监标识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督司标识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道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道横杠,一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员标识警员警衔标志由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衔标志佩带在剑型肩章上。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国警察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 总警监肩章;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警衔概述: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总警监肩章;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当时主要职务的编制警衔为:   公安部部长——上将、中将; 人民警察警衔全图(点击放大)  公安部副部长——中将、少将;   省公安厅厅长——少将、大校;   省公安厅副厅长——大校、上校;   地区公安处处长、民警(含武警)支队长——上校、中校;   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民警(含武警)副支队长——中校、少校;   县公安局局长、民警(含武警)大队长——少校、大尉;   县公安局副局长、民警(含武警)副大队长——大尉、上尉;   公安派出所所长、民警(含武警)中队长——上尉、中尉;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含武警)副中队长——中尉、少尉;   组长、民警(含武警)小队长——少尉、准尉;   民警警士(六年以上警龄)、民警(含武警)副小队长(司务长)——上士、中士;   民警警士(三年以上警龄)、武警(消防警)班长——中士、下士;   民警警士、武警(消防警)副班长——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士最低警衔为下士)   武警(消防警)警士——上等兵、列兵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扩展资料警察的分类治安警察是管理查处治安案件(事件)的警察,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及区县级(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队、处。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刑事警察(简称刑警),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是警察的一个警种。其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简称“交警”。巡逻警察,有人称巡逻警察为市民的“保护神”,因为他们总是在市民的身边,能给人更多的安全感。特种警察是警方的一个担负某些特殊任务的警种,特警是警察中的特种精英。专门负责各种特别的危险任务:例如:拯救人质、围攻恐怖分子或有强大火力武器的匪徒等等。特警通常受过特别的严格半军事训练,使用武器比普通警察精良。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国警察

7,中国各个朝代的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机构分别是什么

古代监察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一)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二)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  (四)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设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后增至十五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五)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至元朝,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六)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这时期,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
1.秦汉: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2.隋唐:御史台4.宋朝:枢密5.元朝:御史台6.明清:内阁(大学士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
战国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  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在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汉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隋唐时期  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宋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元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明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清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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